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9 信息来源: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大小:
局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在元月9日局机关干部工作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坤承同志指出:要组织各局直属企业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以《条例》为统领,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为了把党中央的通知精神和局党组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迅速在全局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以党建高质量引领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工作高质量,现做如下通知:
    一、要充分提高对国有企业地位的认识。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二、要充分认识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要从党执政兴国的长远高度和战略角度出发,把《条例》宣传好、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三、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
    四、市局党建办(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将会同有关科室,对各单位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道和通报,奖励先进,鞭策落后。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