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发布时间:2020-06-15 信息来源: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大小: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本级)

 

 

 

 

 

 

○二○年六月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于2019年,正县级行政单位,归口预算管理事业单位3个,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8个,国有独资粮食非购销企业7个。核定编制23人,实有正式人员19名,其中正县级1名,副县级6人,正科级11人,其他1名(享受正科级待遇);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7人。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2.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全市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

3.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粮食流通、粮食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4.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原则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审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研究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格审核和核查以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6.指导全市粮食系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城乡粮油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粮食系统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和质量、计量、标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7.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油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参与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8.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9.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设办公室、储备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财务审计科、产业发展科、人事教育科等7个科室,管理焦作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焦作市粮油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焦作市粮食监察大队等3个二级事业单位。本次公开为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收入1688.43万元,支出总计1688.43万元,与2019年1758.35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92万元,减少3.97%。主要原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收入合计168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8.4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支出合计168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51万元,占29.05%;项目支出1197.92万元,占70.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88.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69.92万元,减少3.97%,主要原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88.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12.63万元,占89.59%育支出1.37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5万元,占8.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4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17.94万元,占1.0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49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8万元。 2019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加3.53%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9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万元,主要用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方面的车辆运行费用,与2019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督导、各地粮商、地市交流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2020年政策性粮食专项检查较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8.9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17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28.18万元。 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168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5.6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4.9万元,支出项目共15个,支出总额1197.92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支出总额107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固定资产总额222.8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81.95万元,车辆37.33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执法执勤车0辆通用设备62.01万元,专用设备10.2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0.65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单位预算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粮食收购:是指为了销售、加工或者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直接向种粮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

九、粮食经营:是指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商户。

 

  

附件: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预算公开(本级).doc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06】预算公开表.xls

 

                             2020年6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