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延续决定书
2016年第4号
焦作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经审核,你(单位)的粮食收购资格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准予延续。延续后的粮食收购许可有效期为四年,期满如需继续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焦作市粮食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