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标准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标准 |
1 |
夏粮收购监督检查 |
1.粮食收购者是否做到“一手粮一手钱”,及时支付售粮款;2.是否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3.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坚持按质论价,有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4.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备案;5.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6.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是否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7.是否按要求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及时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8.是否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或者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9.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备案;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是否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是否按要求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及时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是否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或者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
2 |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 |
1.承储企业是否按合同规定及时组织政策性粮食出库、有无拖延,是否有“转圈粮”等违规问题;是否执行粮食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质量与检验报告是否一致、报告是否随货同行和留存备检,超有效期是否重检,超储存年限粮食出库前是否鉴定,不具备出库条件的收储企业是否向中储粮企业报告;是否额外收费,有无擅自变更出库货位、掺杂使假等问题,是否严格执行水杂增扣量标准,有无“出库难”问题。2.买方企业是否存在恶意违约、转手倒卖定向用途粮食、主动购买存在瑕疵的拍卖标的进行“碰瓷”、歪曲事实,敲诈卖方、恶意串通,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行为。3.出库手续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收取出库费用、额外增加提货方负担等问题;买卖双方是否按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时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